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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村再生條例立法目的及特色是什麼?

  • 日期:98-06-12
  • 資料來源:水土保持科

1.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以現有農村社區為核心,目的在突破農村長期窒息性的發展瓶頸,照顧留在農村社區的弱勢農民,還給農村一個尊榮,進而引導外出的子弟回鄉團聚,期望打造讓都市人流連往返的富麗新農村。
2.提出制定「農村再生條例」,期望透過法案做為執行的依據,推動農村朝向產業、土地活化利用、環境、社會、文化與經濟等多整體性發展,強調農村社區內部之活化及整體環境改善,促進農村的活化再生,重建人與土地和諧共處的生命秩序,打造成為富麗新農村。
3.本條例提出整合性農地整備之創新機制,將生產與生活空間整體規劃與調整,經整備後,農村生活空間將集中於農村社區範圍內,做有秩序與計畫之發展;至生產之農地則可集中於農村社區之周圍,完整作為生產使用,積極維護生產環境,解決目前農舍凌亂散布之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