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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東活水湖水域使用申請須知

  • 日期:112-05-27
  • 資料來源:林務科

一、申辦方式:請至農業處林務科申辦。
二、申辦資格:政府機關(構)、學校、團體(至少2人以上),向本府提出申請,並經同意後,可從事運動賽事或活動、教學、救難演習、公益性等水域活動。大型活動請於活動前2個月送達,小型活動請於活動前7天送達。
三、申請人應具備證件或文件:
(一)申請書。
(二)計畫書。
(三)承諾書。
(四)立案團體證明文件(無者免)。
(五)保險證明文件。
(六)救生員證照。
四、付費說明:
(一)無償提供政府機關(構)、學校、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辦理公益性活動(含學校教學活動、國手訓練或選拔、救生員訓練、救難綜合操演訓練等)。
(二)大型活動【超過100人】:
1.臺東縣內立案團體:每日新臺幣2萬元(含)以內。
2.臺東縣外立案團體:每日新臺幣5萬元(含)以內。
(三)小型活動【100人(含)以下】:每人每日新臺幣100元。
五、臺東活水湖水域使用一覽表(網址):
https://calendar.google.com/calendar/embed?src=prkes7l5vuvqss23qqrmq7i3fc%40group.calendar.google.com&ctz=Asia%2FTaipei